往年双十一,大家都把购物车塞满,就等双十一零点一过准时开抢。但是为了体恤剁手党们的辛劳,今年的天猫采用了大量的预售定金模式,预付定金之后购买,不用等在零点开抢,而且还会比打折更便宜。所以大家的账户里不光是购物车满满当当,订单列表里也多了许多尾款待付。ACCA题库,戳:ACCA题库【手机可刷+全球题库】(按照知识点进行分类配题,有知识点没有搞懂,无法解锁,直至掌握,目前阶段免费)
  但是,在预付定金的时候,你有认真看过预售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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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很多人是没有仔细读过预售规则的,但是如果不勾选同意支付定金,就无法完成支付,也就没办法购买商品;一旦勾选了同意,就意味着你接受了该预售规则。
  那预售规则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01
  定金不能退
  预售规则最受人诟病的一条就是定金不退。一时冲动付了定金,过后后悔却被告知定金是不能退的。
  学习ACCA F4的讲义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If the offer pays the offeror to keep a separate offer open,the offer and the offeror is said to have entered into an option contract.If the offeror choose to revoke the separate offer,he will be liable for breach of the option contract.So although the offeree still could not accept the revoked offer,he could claim damages for the loss of opportunity to accept.”
  这个option contract也就是我们这里的定金了。
  那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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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在法律上有规定,而订金往往都是根据交易习惯进行的双方约定。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一般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只要买方反悔,这笔钱需如数退还。
  而定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因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属于双务行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
  02
  满减不能用
  往年很有分量的满减优惠在预售规则下也不适用,而且多数抢到的红包和优惠券都是单笔订单满减,不能拆分成多个订单使用。
  什么叫单笔满减呢?就是单个订单满足条件可以使用,如果拆分成多个订单,就不能适用优惠券,即使是同一家店也不行。实际上单件商品往往达不到满减的条件,而且预售定金的商品不能合并到购物车付款。这是个只对商家有利的规则隐藏漏洞。
  03
  双方不对等
  显然预售规则对消费者作了诸多限制,那么对卖家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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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商家如果违反了规定,受到的处罚就只有几个月内不能进行预售而已,其他销售方式丝毫没有影响。
  04
  跑单有风险
  在淘宝买过东西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在往购物车添加了东西之后,再逛又会发现更心仪的物品,买到后来超出预算,往往就会放弃一部分相似商品。
  而对商家来说,消费者收藏,加购物车或预付定金等等行为,都会通过天猫后台生成数据,从而成为商家备货的依据。如果准购买行为与实际购买行为差距太大的话,有可能会导致库存积压导致亏本。从这个角度来说,天猫推出这样的规则,为商家减少了消费者跑单的风险,而且便于控制库存和预算,商家当然乐见其成。
  说了这么多,
  你是不是要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购物车了?
  作为一言不合就买买买的剁手党,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网购中的一些法律知识。
  -1-
  网络购物一般情况下均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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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除四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外,任何商品均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注意不要拆下商品标签,不影响二次销售。这四类商品包括:定制商品,比如服饰和礼品;鲜活易腐的商品,比如水果海鲜;在线下载或者已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
  -2-
  特价商品同样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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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特价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告示内容是无效的,类似的“订金不退”、“赠品不提供三包”等也均属无效,注意是“订金”而不是“定金”。
  -3-
  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可要求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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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所付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若产品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厂家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4-
  发生争议后无法找到经营者,
  网络交易平台易不能提供经营者信息的情况下,
  网络交易平台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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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出赔偿。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还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ACCA题库,戳:ACCA题库【手机可刷+全球题库】(按照知识点进行分类配题,有知识点没有搞懂,无法解锁,直至掌握,目前阶段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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