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放,也称同业存款,全称是同业及其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是指因支付清算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商业银行的款项。同业存放是指信用社以及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属于对公存款种类,一般情况都会对其进行利率浮动,浮动比例与银行协商。
 
同业存放
 
  同业存放与存放同业的区别:
  1、二者含义不同。
  同业存放是指金融机构在银行开立同业存放账户,银行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的存取款业务,同时满足客户与本银行之间各类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需求。这是银行同业业务中的一种。
  存放同业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这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之一。
  2、二者性质不同。前者是银行的负债,而后者则是银行的资产。
  同业存放是银行同业业务的一种,从会计科目的分类来看,属于银行的负债。而存放同业是我们国家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之一,在会计科目中属于银行的资产。两者所属的会计科目还是完全不一样的。
  3、二者功能不同。
  从功能来看,同业存放说到底是银行提供服务的一种。而存放同业,只是银行实施的一种行为。
  同业存放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存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吸收的同业存放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