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是什么?新增科目资金结存怎么理解?《政府会计准则》是财政部发布的准则,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是什么?

“资金结存”的基本概念

“资金结存”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增加的科目,归入预算会计中的预算结余类,核算的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预算管理资金的累计滚存,账实相符。这是它在政府准则制度中的定义,也是它的第一层含义。
“资金结存”是为了运行平行记账而特意设计的,在平行记账时发挥着借贷平衡的作用。平行记账是对纳入预算管理资金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财务会计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大类科目,而预算会计只有收入、支出、结余三大类科目。在核算纳入预算管理资金时,根据借贷复式记账原理:在财务会计中确认收入对应的是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确认费用对应的是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在预算会计中确认收入、支出直接对应的都是结余。这样一来,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在平行记账时无法对应。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结余类科目中增加了“资金结存”。
它表面上是一个结余类科目,实质上是一个虚拟的资产类科目,具有双重性质。这是它的第二层含义。它下面设有“货币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三个二级科目,对应财务会计中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五个科目。在不考虑应收、预收、应付、预付等情况下进行平行记账:财务会计确认收入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确认费用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预算会计确认收入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等科目,确认支出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等科目。在期末结转时,财务会计的收入、费用科目结转至“本年盈余”,进入净资产类科目;预算会计的收入、支出科目按照条线转至各自的结余类科目。正是因为有了“资金结存”这个科目,平行记账才得以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