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审计工作,通常大家都会有哪些很常见的误解呢?这里小编为大家分享一篇文章,来“澄清”一下。
  1、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不分。
  这一点是我参加工作以来感受到的*5的误解之一。一份审计报告,其实说出去,只有审计报告正文那两片纸是我们正式出具的,这是我们的审计责任!后附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其实按道理都应该是企业做的,是会计责任!所以你看审计报告的时候会看到,审计报告正文上是我们CPA签字,会计师事务所盖章,财务报表上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和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三个人的签字,财务报表附注后面有公司公章确认。其实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一件事,公章和签字已经把责任区分的非常明确了。
  由于国内事务所长期以来的工作模式,由事务所的审计人员代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相关监管机构也直接把相关的要求和规定直接给事务所要求规范进行,以至于上级主管机构问起审计报告的事情,企业(绝大多数是国企)就全部推到审计机构的头上,说“财务报表是他们(指审计)让我们调的,我们什么都不知道。附注是他们写的,你要问就问审计吧”。可审计机构毕竟不是审计署那帮人,作为中介机构而言没有任何权力调企业的帐,所有的调整分录上的调整原因都明明白白的写着,建议企业调整。企业可以选择调整或者不调整,审计机构根据重要性水平决定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但是企业往往都无视这些!
  2、审计就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和公司的其他部门没有关系。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由于审计工作的主要对接部门是财务部,因此往往对于审计机构索取由业务部门统计的业务报表以及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非常不理解。企业认为,这是业务方面的东西,和财务没关系,你看好帐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少管。可是作为审计机构来说,财务的账务是对企业全部经营活动的一个集中体现,所有重大的经营活动最后都要落实到资金的投入和产出。在这种情况下,了解甚至是审查其他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和内部控制,以及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数据核对就是一件十分必要的事情。何况近几年来,监管机构逐步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内控检查力度,上交所甚至要求每个上市公司年报中都要有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在这种环境下,审计机构就要花费巨大的人力去完善相应的审计程序,但往往无法得到业务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3、审计工作就是看看帐、对对数、出出报告,有个2-3天就搞定的事情。
  以前做过一家上市公司,做了有2个礼拜以后,天天接送我们的司机突然问我:“你们怎么还没审计完,我们公司上市之前那些审计通常就来个1天就看完了,2-3天连报告都出完了”。在企业,如果有这个观点的人只是司机或者其他不了解财务工作的基层人员倒也罢了,麻烦的是很多高管,甚至是总经理和董事长也有这个看法,认为财务和审计工作很简单。所以财务部不需要添加什么人员,所以审计费用不需要很高,因为领导们总认为你们没做什么事情,就是看帐出报告就是了。在IPO进程中,同样的一个问题,审计说出来就无关紧要,券商说出来就是必须要完成的事项,要派专人专岗限时完成。
  4、审计就是来查问题的,就是给财务找麻烦的。
  这点和@郑浴锋的观点相同,有很多企业分不清楚审计署和事务所的区别。认为这两个单位都是给财务找事的、加班的、添乱的。其实事务所是正儿八经的服务机构,我们没有审计署的权力,没有审计署那些一定要查出问题,带着问题走的指标,我们是来规范企业的财务核算,帮助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合法合规运营的顾问。相比审计署而言,我们的服务性质要浓厚许多。
  5、审计报告中的附注内容太多,为什么非要写这么多注释?
  如果你有看过随便一本一般国有企业的审计报告,再看一下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你会发现一般国企的审计报告中报告附注非常清爽,但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后附的附注则非常详细。企业对此往往不是特别理解,而且对于某些隐含的事项,会计师不得不披露出来的问题,往往企业会坚决的反对,会计师逐级坚持立场,经双方反复谈判和博弈,而最终的结果往往和双方的预期都不太一样。但往往这些令人提心吊胆的披露事项在审计报告上公开之后,却发现居然连点水花都没溅起来。于是企业开始再次埋怨,说当时要是没披露估计也没事儿,审计机构就说你这就是典型的事后诸葛亮。每一次审计报告的沟通,都是一场只有明白人才能看得懂的战争!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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