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公益性捐赠含义: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十四、有关资产的费用
  (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十五、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高顿网校微信二维码
关注高顿网校微信,*9时间获取AICPA考试时间提醒,体验全新备考方式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AICPA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3年AICPA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2014年AICPA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AICPA 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高清网课:AICPA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