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会计准则之下采取的会计方式也不尽相同,USCPA考生赶紧看过来!高顿网校USCPA小编整理了IFRS与USGAAP下的减值测试方法,看看究竟有什么区别?
  资产减值测试是指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根据企业外部信息与内部信息,判断企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有确切证据表明资产确实存在减值迹象时,则需要合理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1)IFRS下的减值测试
  *9步: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Carringvalueofassets)大于可回收价值,则应该减值。这里的可回收价值取公允价值(FairValue)减去销售成本以及使用中的价值(Valueinuse,)两者中的较高者,所谓使用中的价值指如果企业继续使用该项资产所能得到的未来现金流现值,即持续经营的价值。
  第二步:计算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资产账面价值-可变现价值。
  (2)U.S.GAAP下的减值测试
  *9步: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继续使用该项资产产生的未折现现金流,则应该减值。
  第二步:计算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公允价值,如果资产公允价值不能获得,则减值准备=资产账面价值-继续使用该项资产所能得到的未来现金流的现值。
  (3)比较:在U.S.GAAP与IFRS下长期资产减值能否转回?商誉的减值又是如何规定的?
  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讨论,根据固定资产用途的不同而有差异。首先,在U.S.GAAP下,如果这项固定资产由企业持有并且使用,则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如果这项资产由企业持有并待售,则资产减值损失允许转回。U.S.GAAP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持有并待售的资产在短期内就能在利润表里面体现转回的这部分减值损失,所以先转回是可以的。然而企业持有并且使用的资产,这部分转回的减值损失可能永远不能实现,虚增了资产,所以不允许转回。在IFRS下,无论固定资产是企业持有且使用还是待售,资产减值损失均允许转回(除了商誉),但是转回的额度必须小于等于之前的减值损失,且损失计入利润表。
  这表明在减值转回会计原则规定方面,U.S.GAAP相对IFRS更为稳健。
  此外,U.S.GAAP与IFRS对商誉这一特殊长期资产的减值流程相关规定也不相同。在IFRS下,如果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可回收金额,则表明商誉发生减值,企业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价值即为资产减值损失,禁止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在U.S.GAAP下,如果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商誉内含公允价值(即impliedfairvalueofgoodwill,由于商誉公允价值无法直接计算,故采用报告单位公允价值减去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余值),则应当减值,商誉减值损失即为账面价值与内含公允价值之差,商誉减值损失确认后,调整后的商誉账面价值就成为商誉新的会计核算基础,且禁止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