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中断,而连带保证不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连带和一般保证都中止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中断,而连带保证不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连带和一般保证都中止,不太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烦请解释下

s同学
2021-04-18 09:55:05
阅读量 443
  • 熊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和蔼可亲 考点抓手 深入浅出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中断,而连带保证不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连带和一般保证都中止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

    老师为同学解释一下,这个点同学了解即可。这是原《担保法》的司法解释,教材对此进行了删除。

    1、中断

    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随之中断。

    但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所以,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转化为诉讼时效,并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起算。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2、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被关入小黑屋,那么对应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就一并中止了。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04-18 13: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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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1同学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怎么理解?
    • 陈老师
      你好 就是一般保证中是要看主债务的 而连带责任保证中 因为附连带责任 所以不看主债务
  • s同学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呀
    • 老师
      同学 你好 意思就是 在一般保证中,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那么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要跟着一起中断;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那么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跟着中断要继续计算。
  • 郭同学
    为什么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不随主债务的中断而中断而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随之中断?额?
    • 王老师
      这是因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并不享有这一权利,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享有单独起诉连带保证人的诉权,所以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不随主债务的中断而中断。
      但其实这一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一般保证中,债务人再次承诺履行债务或者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而此时保证人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尚未起算,根本谈不到中断问题。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起算点应该为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日,从这个起算点开始至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或六个月内,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虽然担保法解释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但这只是司法实践的简化处理,这条规定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是有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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