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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的14分钟,货没有到,为什么借方是材料采购而不是在途物资
尊敬的学员,您好。
在途物资与材料采购的区别
在做会计分录时,这是两个不同的会计科目。
"在途物资"这个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是企业按实际成本进行的会计核算,用于企业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者尚未验收入库的采购业务,应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借记"在途物资"等科目,待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后,再贷记"在途物资"。
"材料采购"这一会计科目是企业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取得原材料时,先通过该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是指哪些呢...
材料采购会有余额吗...
什么时候用在途物资,什么时候用材料采购?...
什么时候用在途物资,什么时候用材料采购 2019-05-05...
为什么不是材料采购科目...
为什么不是材料采购而是在途物资...
应付票据中的例题。题目说的是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
为什么直接材料的30不用×50%...
在途物资和材料采购怎么区分用...
中注协已公布了关于2023年cpa考试的具体时间,考试将分3天、12场考试进行。2023年cpa考试时间及科目分别是什么?来和高顿CPA小编一起详细看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一、2023年cpa考试时间及科目分别是什么? 中注协已公布《关于发布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公告》,考试将分别在 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 举行! 1.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 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2.考试分值 专业阶段各科目总分均为105分(含5分英文答题加分)。客观题50分,主观题50分+5分(英文答题加分)。 综合阶段科目分卷一、卷二,总分分别为50分,两科合计60分为合格。考试题型为综合案例分析题。 3.时间安排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
报考扬州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的考研小伙伴们,对于考试科目是否已经了解了呢?高顿小编在这里整理了2023扬州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考研科目的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很多财会人都计划报名参加的高含金量资格证书考试,每年的报考人员都很庞大,据统计2022年的报名人数已经增至188万,而且预计2023年的报名人数还将进一步增多。由于注册会计师难度较大,考生又都希望能早日拿证,因此在每年考试举行的次数上咨询的也就比较多。具体来说,注册会计师一年考几次?一次可以考几门?详情信息,快随高顿CPA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一、注册会计师一年考几次? 一次! 但是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备考时间、学习能力、知识基础等,选择 一次同时报考1~6门专业阶段考试科目 。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中的说明,可知每年只有一次报名和考试的机会,而且考生一旦错过,就只能等下年进行报考!没有设置补报名、补缴费和补考的时间! 在报考时间上,考生可于每年的4月份注册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顺利结束,未参加2022年考试的考生,可以报考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近期2023年注会师考试时间已公布,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2023年注会考试科目时间表是怎样的?来和高顿CPA小编一起详细了解更多考试相关内容吧! 一、2023年注会考试科目时间表是怎样的? 中注协已公布《关于发布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公告》,考试分别在 8月25日-8月27日 ,分3天12场举行!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时间表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表-专业阶段 8月25日 (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
注会考试科目的难易程度排行为:《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审计》、《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教师回复: 题目问的是现金折扣 也说了(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所以不需要考虑
教师回复: 学员,您好!2/10、1/20、N/30这表示如果在1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2%的现金折扣,如果是10~2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1%的现金折扣,如果在20~30天内付款,不享受现金折扣。感谢您的支持,继续加油哦!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老师给你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种口诀“成成在豫园,买房买车买花”,成成指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豫园是上海的一个景点,在口诀中谐音表示教育费附加,资源税,买——消费税,房——房产税,车——车船税,花——印花税。老师在这里祝你学习愉快,考试顺利,加油哦!期待你的好成绩!
教师回复: 合理的损失扣除责任赔偿和增值税金额后的实际净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教师回复: 同学您好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属于增值税的特殊销售行为,不是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感谢您的支持,继续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