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06-2023 高顿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负债哪些可以未来税前列支,哪些不可以
可爱的、勤奋的、优秀的同学:
我们税法一般不说负债,说费用,具体来说
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
1.成本.2.费用.3.税金.4.损失(须经税务部门批准).
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
1.借款费用支出.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
教育
经费支出. 4.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捐赠比例不一样). 5.业务招待费支出(全年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按千分之五;1500万元以上的按千分之三). 6.固定资产租赁费. 7.坏帐损失与坏帐准备金. 8.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9.资产(财产)损失(须经税务部门批准). 10.汇兑损益. 11.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2.有关资产的费用. 13.国债利息收入. 14.保险费用. 15.会员费。 16.住房公积金. 17.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
18.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19佣金. 20.劳动保护.
未列出的即为不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
税法中优先股的股息是要按债务利息扣缴所得税,但在这里是税后列...
老师您好,18年税法真题里面,综合题第1小问,为什么12月购...
D不理解...
这题不能理解,能点拨一下吗...
老师,请问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加工另一个应税消费品后...
老师,如果一个企业在2018年10月买了一个固定设备,花了2...
例题,答案是B,不明白D为什么错。税务所不具有主体资格,但可...
存货因为收发差错造成的盘亏也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吗...
老师,请问预计负债发生的支出不得税前列支,那计提的营业外支出...
随着注册税务师的热度越来越高,有不少考生都准备报考今年的税务师了。最近很多初学者都在关心税务师报名条件的问题,现在阿茶老师就来给大家答疑解惑,千万别错过!
这几年税务师CTA的热度上升,每年报考的人数也一直在增加。最近很多学员都在关心税务师报考条件的问题,下面小茶学姐就来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参考。
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将于4月15日至4月16日在深圳举行。
有很多打算报考2023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还不清楚税务师报考条件和时间2023考试时间的问题,下面阿茶老师就来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