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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在做题的时候遇到不懂,之前不是说好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模式是会计政策变更,是调整留存收益吗?应该是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啊,这里的答案怎么又用其他综合收益的?
同学,你好!
请问你这是哪里的题目呢?应当是计入留存的,这里可能答案错了。加油哦~
这道题的a选项是不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老师说存货发出计价变更方法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意思是发生变更...
长期股权投资增持和坚持都是购买股票啊 和初次购买股票达到重大...
开发费用的处理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改为有条件资本化,为什么属于...
如果是会计政策变更,是不会用到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的是么...
答案有问题?首次发生不属于政策变更不追溯啊...
这里的B项难道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的会计政策被动变更吗?为什...
执行新准则 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不是新发生交易事项?...
未来是用法 也可以是会计政策变更?A选项...
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一共持续23天,从2023年4月6日早上八点开始报名,2023年4月28日晚上八点结束报名,具体的报名时间是2023年4月6日早8:00-4月28日晚8:00。
可以,但只限于大专院校的在校大三应届毕业生报考!在报考河南注册会计师的学历要求上,考生需满足是“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院校的大三应届毕业生虽然还没有拿到学历证书,但是中注协为这类考生开辟了报考的“绿色通道”,可允许在毕业的当年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名参加河南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册会计报名官网入口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目前已经开通,报考人员可以在PC端或者移动端完成报名,手机端的报名入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电脑端的报名入口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023年深圳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专业阶段(同时符合):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023年深圳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综合阶段(同时符合):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注会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2023年甘肃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是2023年4月6日早8:00-4月28日晚8:00,考生是可以24小时登录到网报系统中进行报名的,而且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以更改考试地点和报考的科目,而在缴费期间则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但是可以增加或减少报考的科目。
教师回复: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盘亏还是盘盈哦,如果盘盈,说明资产增加了,借方的就是资产,贷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反之如果盘亏了,说明资产少了,资产在贷方。借方当然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了。祝学习愉快!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如果上年为负数,取绝对值,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上年营业利润的绝对值。比如2018年收入为-100,2019年收入为100,即2019年收入增长率=(100+100)/100=200%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教师回复: 可爱的同学,你好税后经营净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费用因为净利润是已经扣除了税后利息费用的,税后经营净利润是不考虑利息费用用的,所以将净利润加回税后利息费用才是税后经营净利润。可以参考教材P57表2-11理解。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勤奋的同学,你好~合同履约成本是资产类科目,类似库存商品,会发生减值,并且减值可以转回。合同履约成本简单理解为履行合同约定发生的成本,这部分之所以资本化而没有费用化,就是因为满足了资本化的条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应当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这三点和资产的定义趋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增加了企业资源,并且付出的成本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果不能取得合同,但一样会发生的成本,那就不是合同取得成本了,比如差旅费或尽职调查支出。所以增量成本与合同有非常直接的关联性,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销售佣金,销售佣金完全跟合同的金额挂钩,则为合同取得成本。另外容易混淆的例子是给销售经理的年度奖金,看似跟合同相关,但是年终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影响,即使没有合同,也可能会有年度奖金。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教师回复: 亲爱的同学,你好: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其一、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7%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其二,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9%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