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约定了流质条款,那么有关于流质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

老师,9应该怎么理解?

前同学
2019-05-20 15:21:06
阅读量 244
  • 封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和蔼可亲 勤勤恳恳 良师益友 教导有方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如果约定了流质条款,那么有关于流质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我的回答如下:

    你好,同学。

    意思就是质权的设立是以质物的交付为前提的,你啥时候真的交付了,啥时候质权就设立了,如果约定了流质条款,那么有关于流质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但是不影响你质押合同的生效。

    祝学习愉快哦~~


    以上是关于款,流质条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05-20 16:23:38
  • 收起
    前同学学员追问
    中间一句不是很理解,质物是出质人的,出质人和债权人的约定为什么不可以呢?
    2019-05-20 18:12:33
  • 宋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同学这里是我们是要考虑合同相对性的哈~~要看合同的双方 

    2019-05-20 2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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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s同学
    当事人约定的流质条款是否有效
    • R老师

      刘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急需30万元周转,提出向我借款,期限为五个月,愿意以其价值大约40万元的房产一套抵押给我,并承诺如果到期不还,抵押的房子就归我所有。请问如果到期他真的不还,这套房子能归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首先明确答复你,如果对方到期未归还借款,房子不能直接归你所有。对方之所以把四十万元的房子抵押给你并承诺如果到期不还,该房子就归你所有,是因为其确实急需用钱,不作这种承诺,担心你不会把钱借给他。其实很多的借款人为了尽快得到借款都是作出了这种承诺的。但如果到期不归还,将价值远高于借款的抵押物直接归出借人所有,对借款人而言显然属于不公平的。因此,我国《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这一条款,法学理论上称之为流质(抵押)条款。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流质(抵押)条款是无效的。但这并不是说对方不还款,你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对该房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待法院判决后,对该房产通过采取拍卖、变卖、作价抵偿等方式实现你作为抵押权人的受偿权利。需要强调的是,以房产作抵押是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否则抵押合同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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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棋同学
    关于担保法中“流质条款无效”的问题
    • 汪老师
      流质条款又叫流质契约,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即归债权人所有的一种约定.自罗马法以来,各国法律都禁止流质契约.这主要是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各方的利益.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向你借一万元,担保物为当时价值相当于一万元的古董.而在合同期满之前这个古董的价格大跌,只相当于五千元.此时我不还你钱,即使你古董归你,你也损失了五千元.
  • O同学
    什么是流质条款为何流质条款无效
    • T老师
      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流质条款无效,抵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无效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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