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此题需要运输的货物,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为何甲还要承担责任?

需要运输的货物,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那为什么甲还有承担呢

北同学
2020-06-11 08:17:46
阅读量 235
  • 沈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春风化雨 循循善诱 诲人不倦 教无常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会计此题需要运输的货物,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为何甲还要承担责任?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这里是因为第三人丙在运输的时候有过错了,不一样哒~那有过错还要买受人承担的话也太不公平了

    再理解一下呀~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以上是关于会计,责任会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0-06-11 08:25:56
  • 收起
    北同学学员追问
    那风险承担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意思?
    2020-06-11 09:29:32
  • 周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承运这种问题上一般就是指:东西丢了谁负责。同学你上传的第二张图片具体规则仔细体会一下。

    2020-06-11 1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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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同学学员追问
    不理解,图2说交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泽理解图一案例,承运人的错误由承运人赔偿,不由出卖人赔偿
    2020-06-12 20:47:24
  • 沈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同学讲的是指在大家都没有过错的时候是这样的,但是丙有过错的话那就是找丙赔偿哦~

    承运人的错误由承运人赔偿,不由出卖人赔偿,所以这里是由承运人丙赔偿呀~这里甲只是承担的是和乙的违约责任哦~

    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哦(^ω^))加油~

    2020-06-12 21:12:44
  • 收起
    北同学学员追问
    甲为什么要承担违约责任呢,甲已经完成交付给承运人了
    2020-06-12 22:13:13
  • 董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第二张图,那个风险承担有个应用前提的,教材上特别标注,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在发生非因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情形,应该由谁负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而可归责于一方的事由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是不属于风险负担,按照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进行处理。

    那么图片1中,根据这个案例,从得出的结论,我们可以知道甲乙之间签订的应该是送货上门的那种,运输是由甲负责的,而不是没有约定运输由谁负责。这个货物毁损灭失是归责于甲的,因为该货物需要交付给乙,但是在交付之前,这个货物毁损灭失了。

    2020-06-13 11:04:20
  • 收起
    北同学学员追问
    所以图2不可归责的是由指不可抗力因素,若承运人是不可抗力导致货损,则甲丙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由买方承担损失,理解对吗
    2020-06-14 15:53:33
  • 张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对的同学,你的理解很正确,继续加油学习哟~

    2020-06-14 1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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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周同学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给承运人,毁损灭失就是买受人承担。货运合同中,毁损灭失是承运人承担。那么承运人与买受人不是同一人? 还有就是 比如说 (1)甲跟乙订立买卖合同,乙是买受人,乙找丙订立货运合同,那在运输中货物毁损灭失是由谁承担呢?(2)甲跟乙订立买卖合同,乙是买受人,甲找丁订立货运合同,那在运输中货物毁损灭失是由谁承担呢?
    • 老师
      你好,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问吗
    • 周同学
      1.是的 2.丙承担 3.这个就是丁
    • 老师
      就是说 如果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了货运合同,就按照货运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由承运人负责。如果没有订立货运合同,仅是有买卖合同,交由第三方承运,毁损灭失的风险就是买受人承担?是这个意思吗?
    • 周同学
      是的,是这个意思的哦, 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G同学
    北京的甲将10吨绿豆出卖给海口的乙,约定:“由甲代办托运,运输至天津后交付给承运人 海路运输给乙。”甲于是与丙签订运输合同,由丙运至天津后交给海运承运人丁运交乙。自甲将绿豆交付给丙时,风险由乙承担 本题 甲代办托运 在运输到天津交付承运人之前 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对吗 交付承运人之后 才是买受人承担
    • 方老师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 G同学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①甲、乙约定,甲必须负责将标的物运到天津。天津就是指定地点。 ②甲将绿豆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丙时,风险没有移转,风险仍由甲承担。 ③丙运到天津后,在天津将绿豆交付给丁时,风险才移转给乙。 ④这里,不采用“货交第一承运人”规则;而是采用“在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规则。
  • 赵同学
    .纽约的钟某将100吨绿豆出售给甲,甲委托国安运输公司从纽约运至上海(5月1日发运,预 计6月1日运到)。5月10日,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将运输中的10吨绿豆出卖给乙。但甲 没有通知承运人国安运输公司。5月15日,因不可抗力,国安公司运输的100吨绿豆全部毁 损、灭失。该风险应由乙承担 此时风险应该由谁承担?国安公司因不可抗力力不承担 种某已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没有约定交货地点,需要承运的,不是由购买人乙承担吗? 解析看不懂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 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 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 人不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C选项错误;
    • G老师
      你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两次,这个买受人承担,但是你这里啊,这个卖方他并没有通知这个买受人。虽说这一块儿的损失,这个没收人是不承担的。
    • 赵同学
      1 题目写的是没有通知承运人 没有写有没有通知买方 2 卖方将在途货物出售给其他人 是否有义务通知承运人?不管是否通知承运人 本例中承运人不可抗力导致货物灭失 也不承担啊
    • G老师
      1,只有在没通过买受人,那么买受人不承担责任,你题目 后面说了没有约定交货地点,买受人是不承担的 2,有义务通知承运人,承运人是不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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