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预推免-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学科方向名称 |
拟接收硕士推免生计划招生计划 |
030304 |
民俗学 |
69 |
不分方向 |
2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69 |
不分方向 |
18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01 |
文艺学 |
3 |
|
|
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4 |
|
|
03 |
汉语言文字学 |
6 |
|
|
04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3 |
|
|
05 |
中国古代文学 |
8 |
|
|
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7 |
|
|
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2 |
|
|
Z1 |
中国语言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
2 |
三、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预推免-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报考我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照编号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姓名+本科就读学校+2025中文系推免”,并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1)个人陈述1份(就个人学习经历、感兴趣的专业及研究方向、研究计划进行简要陈述)。
(2)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面上)。
(5)学生证扫描件(有学校盖章的个人信息页面和注册章页面),
(6)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如系已发表文章,请附期刊封面和目录页)、出版物、获奖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预推免-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进行。
1.我系接受报名的截止时间为:9月29日(星期日)上午8:00,
2.所有报名材料以上传到推免服务系统的版本为准,我系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
3.10月1日前,我系将根据招生计划及实际招生情况,在中文系官网公布各专业(方向)继续招收推免硕士生的空缺名额(如有),
4.曾参加我系2024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候补营员已参加复试。我系结合各学科方向接收推免生计划人数、实际招生情况及申请人志愿,按所公示的考核结果,分专业(方向),按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分别进行录取,我系将于9月29日开始接收,推免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完成待录取确认。
五、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预推免-初审与复试考核
我系结合实际招生情况,根据考生的学业表现、申请报读专业及方向。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并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核内容:以考察推免生的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推免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办法
(1)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
(2)由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4.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5.我系接受系内相近专业或相近方向间的调剂,原专业复试成绩有效,无需再次复试。
六、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预推免-录取与公示
非专项计划推免生,我系分专业(方向)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推免生分类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复试结果将在我系官网上公布,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七、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预推免-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预推免-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