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及牢固的专业基本知识。具有被推荐高校认定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可优先考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的行为,以及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
4.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推免生,还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凡申请直博的还应符合我校直博生的申请条件。
我校所有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国家规定报考条件限制的除外);所有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科均可接收直博生;专业型博士专业(含领域)不接收直博生。
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不接受推免生或直博生。
1.推免生本人必须在2024年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10月2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择优入围后续环节审核,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采取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二)复试及拟录取
1.复试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进行,2024年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10月20日期间请考生注意接收复试通知。综合考核可根据申请者的学习所在地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达60分及以上的视为通过复试。初步确认为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在复试后24小时内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确认录取。
申请人一经确认“接受”,视为放弃其他志愿的初步录取,系统将不再向申请人发送其他志愿初步录取意向信息,一经确认“拒绝”,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24小时内未做确认的,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
招生学院发布初步录取意向时,将同步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提醒,请申请人保持关注并在学院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及时处理,避免错过初步录取。
(三)公示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于10月22日前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或纪委办公室投诉或举报。
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拟录取推免生数将根据考生申请和考核人数适当调整,拟录取推免生名额如有剩余,则用于报考考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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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985计划 | 82000 | |
澎湃C9计划 | 158000 | |
澎湃清北计划 | 37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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