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审核,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推荐免试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生发送复试通知,(详细时间以国家下发通知时间为准,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可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3.复试。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硕士生采取面试方式,直博生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成绩、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及逻辑思维、心理健康情况等)、外语能力,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硕、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素质。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后,依据复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4.待录取。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对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受待录取的操作,未进入系统完成接受待录取操作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公示,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研招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疑问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2.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保研全程 | 澎湃计划基础版 | 72000 |
澎湃985计划 | 8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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