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无警告及以上违法违纪处分、无课程不及格记录,且三学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必须位居同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
4.符合我校2025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
6.根据三学年各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综测成绩排名顺序获得申请推免资格,
7.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及较强创新能力者,以及各类全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理由充分者,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可以放宽至本班或本专业前50%。但联名推荐的教授须到院、校两级推免工作会议推荐,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特殊学术专长认定条件为:1)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高质量科研论文。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各毕业班班委计算本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报学院确认后,根据三年综合测评和三年学习平均成绩排序,按给定名额依次推荐,
3.学生符合上述条件者自行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查后报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进行审定,
4.公示学生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审查后的学生综合成绩。
2)学院成立5位本学科教授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在学院五楼会议室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批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推荐特殊学术专长生指标占学院总推荐指标,且不得超过本学院总推荐指标的10%。
保研全程 | 澎湃计划基础版 | 72000 |
澎湃985计划 | 8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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