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职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政审合格。
(三)前6个学期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全部通过。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30%,或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学术论文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达到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要求的学生,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50%。平均学分绩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0时。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获得校内本专业一名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免综合成绩由学生前6学期平均学分绩(GPA)折算后的学业成绩(XYCJ)和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PJCJ)组成,相关计算公式为:
ZHCJ=XYCJ*85%+PJCJ;XYCJ=GPA*10+50
(二)各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免宣传报名工作;并上报申请推免学生相关信息(含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学生相关信息)。
(三)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申请推免学生进行相关资格审核及政治审查。
(五)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细则须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综合成绩确定初选名单,进行相关信息公示,对公示出现的异议要认真核实、严肃对待,并及时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七)各学院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八)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名单向校党委汇报通过后予以公示。学校审核或公示期间,申请人如放弃推免生资格须填写《自愿放弃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声明》,原名额由所在学院推荐小组按推免综合成绩排名顺延推荐,若无顺延人选,该指标由学校收回另行分配。
保研全程 | 澎湃计划基础版 | 72000 |
澎湃985计划 | 8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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