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我校及报考学院(系、中心)的所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仅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无效。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二)复试
1.学院(系、中心)收到申请后,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批、择优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系、中心)提交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学院(系、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直接攻博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专区”),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专区”),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免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
(4)英语CET-4或CET-6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单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6)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各学院(系、中心)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实事求是,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应加强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知识背景、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复试时间、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各学院(系、中心)“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束后,学院(系、中心)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复试结果。
4.凡通过复试、被学院(系、中心)拟接收的申请人,由学院(系、中心)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按学院(系、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学院(系、中心)应及时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后续通知。
(二)入学当年享受我校学业奖学金,
(三)为贫困推免生优先提供三助、勤工俭学机会,
(四)择优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海外暑期学校等国际交流机会。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六)入学前可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
保研全程 | 澎湃计划基础版 | 72000 |
澎湃985计划 | 82000 | |
澎湃C9计划 | 158000 | |
澎湃清北计划 | 378000 | |
澎湃双翼计划 | 18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