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哪些开票具体规定

发布时间:2018-02-28 15:14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有专门的开具要求,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因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法律效益的,开出去的同时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谨慎。下面高顿网校为大家介绍下开具的具体规定!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导航大图
责任编辑
导语
栏一标题
栏二标题
栏三标题
栏四标题
结语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想要了解增值税,就不要错过了它的基本定义
下一篇:下一篇:为大家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重新开票的情形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