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土地增值税的确定扣除项目

发布时间:2018-02-09 09:52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
 
  (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
 
  (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名人名言:如果容许我再过一次人生,我愿意重复我的生活。因为,我向来就不后悔过去,不惧怕将来。

 
导航背景大图
责任编辑
导语
简介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标题四
标题五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土地增值税确定应收税率收入
下一篇:下一篇: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的监控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