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固定资产盘盈,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固定资产盘盈)。
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按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虚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企业取得的罚款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应按收入项目设置营业外收入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营业外收入主要特点
1、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营业外收支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营业外收支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4、营业外收支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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