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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纳税人类别,税务登记表分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临时纳税人。三类纳税人都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或(适用个体经营)或(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和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具体如下:
单位纳税人
1.国税、地税联合办证的需提供《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需要的,办理税务登记应当提供);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企业基本情况表
——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0.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1.国税、地税联合办证的需提供《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
临时纳税人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项目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
小贴士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其它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到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名人名言:平庸的人关心怎样耗费时间,有才能的人竭力利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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