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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再度上调 税率调整应“名正言顺”

发布时间:2014-12-16 15:22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半个月内,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两次上调,此举将使新增税收收入超千亿元。这笔收入将被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12月12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就在11月底,财政部近些年首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将汽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元/升提高到1.12元/升,柴油等消费税由0.8元/升提高到0.94元/升。而此次为第二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GTXH解读:随着国际油价的持续下跌,有关方面终于按捺不住了,眼看着相关财政收入越来越少,半个月的时间连续两次上调了消费税税额,而此举将为其带来超过千亿的税收。
 
  尽管官方的解释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但仍有许多质疑和不理解的声音,因上调消费税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抑制成品油消费,恐怕也难以量化,平心而论,任何一种税的税率都可以适时作出调整,但关键是调整方式要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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