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出口退税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退税业务流程进行了归集和完善,新推出7项便民服务措施。
包括下放审批权限。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国税局审批,停止执行市、县局两级审批。简化审核程序。*5限度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信息,减少人工审核项目,将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3项,外贸企业由21项减为5项。加快退税进度。对纳税人申报的符合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如果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信用好的*9类,这一时限要求将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优化退税服务。提供网络申报、自助办税申报等多种服务方式。对疑点信息全面推行地区间网上函调,并规范往复各环节要求,缩短函调时间。加快税库银联网,缩短退税退库时间。
|
导航大图 | |
责任编辑 | |
导语 | |
大标题 | |
标题一 | |
标题二 | |
标题三 | |
标题四 |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湘潭:4月起国税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
下一篇:下一篇:出口退税企业如何免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