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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17 10:20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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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责任(★★★)(10、11、12年单选;13年单选、多选;14年单选、多选)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注意】“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命令不属于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63年)、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61年)、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6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6不能超过25年”)、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a}*]职务的权利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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