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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考试后的免试条件是什么?
答:依据《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二)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相应科目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注: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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