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考试后的免试条件

发布时间:2015-12-01 09:46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设计
导语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标题四
策划
图片 无图片信息!
正文  
问: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考试后的免试条件是什么?
 
答:依据《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二)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相应科目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注: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栏目二导语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2016年税务师考试全面指导
下一篇:下一篇:考生必看:税务师职业资格及考试办法问答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