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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8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我国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六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
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 [2015] 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5月7日
此前报道:调整消费税 控制烟民数量
今年烟草消费税有望适当提高税率。专家表示,目前国内烟草税负整体偏低,税率提高空间大。作为烟草消费大国,世界卫生组织也给予中国控制烟草消费的压力,为控制消费将适当提高烟草消费税税率。不过,该人士并未具体透露税率调整幅度。
目前我国烟草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均有征收,其中,生产环节征收两档税率分别是甲类香烟56%和乙类香烟36%(甲类香烟为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含);乙类香烟为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卷烟)。同时,在批发环节按从价税率加征一道,税率为5%。
对此次烟草消费税调整比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认为,和国际上很多国家相比,我国烟草行业综合税负整体并不高,烟草消费税调整仍有空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也介绍,烟草消费税税率调整有空间,调整消费税也是控制烟民数量的一种手段。
如上述人士所述,世界卫生组织提供数据显示我国的卷烟总税率为零售价格的40%左右,低于国际上卷烟税率65%到70%的平均水平。
张德勇则认为,目前烟草生产景气,终端需求旺盛且有依赖性,若税率提高幅度不高,不会过多影响需求,若税率提高幅度大,则可能会减少部分市场需求,进而影响到烟草生产企业。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4年烟草行业继续稳定增长对稳定消费税收入贡献明显。2014年上半年卷烟消费税同比增加215.59亿元,增速为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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