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016年CFP考试重点解读: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1) 定义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租赁财产有关的税费和修缮费”的余额和4,000元作比较
余额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余额-800
余额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余额×(1-20%)
3) 税率:20%
4)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5) 例题
小李将自己的机器设备出租,取得租金6,000元,租赁产生的各种税费共计330元,则其就该项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应纳税所得额=(6,000-330)×(1-20%)=4,536元
应纳税额=4,536×20%=9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