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考试梧州考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中直及区直驻梧有关单位: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9号)规定,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经审核,梧州考区考生达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数为209人,名单现予以公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西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桂财会〔2016〕23号)规定,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广西考区全部实行考试成绩合格后再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因此,我市市属及所属县(市)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手续。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2016年5月算起。
我市市属及所属县(市)经审核通过报考资格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携带存放有同底1寸免冠电子照片的电子储存介质),按属地原则分别到梧州市、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