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点击附件1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领取点,持相关材料到各领取点(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17日-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在读学生可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5.各区县考生需先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各领取点,由各领取点汇总后统一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验印,最后再由各领取点发放证书。领取点为市直的考生直接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办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8日
附件一:证书查询入口
附件2:

领取点

地址

联系电话

市直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六里山南路2-1号)0531-82568205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18层人才公共服务大厅2号窗口)0531-88871237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下大厦23楼2326室(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0531-8815230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08房间0531-82078241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5室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0531-85872685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207室(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0531-87953658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二楼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历城区花园路2-1号)0531-88161167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章丘市绣水大街4100号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12号窗口0531-83228400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清区政府四楼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清河街1617号)0531-87226534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420房间0531-87878600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阳县人社局311房间(济阳县开元大街162号)0531-84236911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河县人社局210房间(商河县鑫源路35号)0531-84880107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