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1、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为什么要采用网上报名?
答:为节约社会资源,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报名效率,解决考生报名排长队问题。经研究,从2008年开始,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启用网上报名系统。
2、什么时候开始网上报名和补报名?
答:2017年度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0:00—11月21日16:00,期间实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服务。补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0:00—11月30日16:00。
3、网上报名的网址是什么?
答: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会计人员,请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
4、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吗?
答:不能。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属地管理。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在我省的武装警察部队、解放军的人员,能报名参加浙江省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吗?
答:在我省的武装警察部队、解放军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但需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工作时间携带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原件、复印件及两张一寸照片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7、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有何规定?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8、与考试报名相关的事项是否都能在网上进行?
答: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自愿选择订购考试教材、查询成绩等都能在网上进行。
9、考生怎样进行报名?
答:考生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完成后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选择“初级报名”菜单,宁波地区用户请输入14位档案号,其他地区用户请输入条形码(10位)或二维码(18位)同步个人信息,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报名费用应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10、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和退费。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操作中,个人信息错误或者无照片显示的考生,需要联系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修改。
(6)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得到“您已经成功完成报名”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7)考生可在报名期间且订单提交成功前自行修改报考、订书信息,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信息如要变更请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工作时间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现场变更。
(8)报名成功后,考生信息将不能自行修改,如果发现信息错误,请考生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从业资格证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现场填写申请表,进行修改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修改确认,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完全责任。
11、网上报名系统对电脑输入法有什么要求?
答:请使用英文或中文半角输入法,对中文全角输入法的数字网上报名系统将不予认可。
12、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40元,合计80元。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一次性付清。
13、考试大纲和教材如何征订?
答: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定价可参见系统中所提示的价格信息。考试大纲和教材订购费应与考务费在报名时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一次性付清。
14、报名系统是否提供考试辅导用书的订购?
答:由于辅导用书品种繁多、价格不一,且采购渠道便捷等原因,报名系统不再提供考试辅导用书的订购,考生可根据需要到书店、网上等自行采购。
15、网上如何支付费用?
答:本系统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功能,支持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或支付宝。如有问题,请拨打统一支付平台(网上支付):0571-88808880咨询。
16、“网上支付”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2)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自己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使用说明;有问题请拨打统一支付平台(网上支付):0571-88808880咨询。
(3)考生不要使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4)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保护好银行卡号码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5)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6)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立即付款”按钮重新支付。
(7)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等待报名系统接收考生的缴费信息,网站会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如果由于不小心关闭网页或者由于网络、计算机等原因不能自动跳转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字样,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对账,对账完毕后,缴费状态变为“报名完成”。请考生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17、如有考生在网上重复付费,如何办理退款手续?
答:报名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后,由统一支付平台自动将多付的款项退至交款的银行卡。
18、如何确认网上报名成功?
答:按照2017年度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当考生完整录入基本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交费后,此时网上报名状态显示为“您已经成功完成报名”,这表明网上报名成功。
19、考试及报名过程中,考生从什么渠道获得有关考试信息?
答:通过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或浙江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zjczt.gov.cn)会计之窗,获得有关信息。
20、为什么要强调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
答:因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用户认证中心登陆时需要输入手机号码,并且部分考试信息会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到考生本人,如不准确填写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将会影响考生的考试,所以务必请准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
21、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时怎么办?
答: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内,对个别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考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既可通过电话咨询得到帮助,也可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有关地址,详见报名主页“专业报名联系电话”),由工作人员辅导报名。
22、采用网上交费方式后,如何取得相关发票?
答: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考生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底,在正常工作日内,到本人报名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在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方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23、如何领取在网上订购的考试教材?
答:所订教材统一由快递公司送达(仅为浙江省境内考生提供该项服务)。每人只能订购1套考试教材,同时收取快递费3本以下(含3本)每套6元,3本以上每本加1元。快递费应连同考务费、考试教材订购费在报名时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一次性付清。考生签收快递即视同收到的考试教材数量和种类准确无误。
24、什么时候开始发送考试教材?
答:考试教材预计在2017年1月底开始发送。
25、如何更改快递地址?
答:考生报名后如发现快递地址填写错误,需要更改的,在报名期间可以联系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修改,报名结束后无法修改。
26、如何与负责递送考试教材的快递公司联系?
答:考试教材由绍兴申通快递公司负责递送,联系电话:0575-88139511 0575-88248680,微信公众号"普美"或者"hzpmkj"。
27、初级无纸化考试考场座位如何分配?
答: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考试考场座位由系统自动分配。
28、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困难,可凭身份证,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申请打印。
29、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下载打印。
30、何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答:预计在2017年6月下旬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kjbm.zjczt.gov.cn)查询。
31、考试成绩公布后能查分吗?
答: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2014年开始,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根据上述规定不得查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申请。
32、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