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139号)规定。会计股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统一为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地点:县财政局会计股(财政局三楼)。联系电话:3616326。

  (4)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5)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

  (6)报名点代码统一按4 位数编码,前二位为市(州)编 码,黔东南州05、后两位为报名点或县区编码(从51开始)。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