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中卫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