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5目,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13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5日
B.自2013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25日
C.自2013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5日
D.自2013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25日
参考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