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管理的通知》(财会考〔2016〕5号)要求,现就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领取时间:
2016年10月12日—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领取地点:
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会计科803室,电话:0558-5119275。
二、资格审查材料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完成调入);
3、符合报考条件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代领人员需提供本人签字的申请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归档。
三、证书发放形式及其他有关规定
1、证书发放采取现场审核现场发放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