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5号),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为方便成绩合格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株洲市考生(含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查询网址:http://60.208.116.167/pas,报名点为证书管理号第5至8位数,报名序号为证书管理号最后5位,如证书管理号为:21728025100024,报名点为0251,报名序号为00024)。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8日(五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会计服务窗口(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天台路、天虹商场后)。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成绩合格考生在考试所在考区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有关材料:
(一)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且签章的《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经单位审查盖章)1份。
盖章说明:有工作单位考生是否有换工作均以现在所在工作单位章为准,在校生请盖学校公章或学院章,无工作单位考生请盖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章。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学历审查材料(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网站查询系统查验页面)
(1)对教育部门学历,复核以下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2)对技工院校毕业学历,复核以下初审查验结果: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资格审查初审时,所有资料都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二寸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五、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其他资料要求同上)。
(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28681072(市人社局),28680848(市财政局)。
(三)资格审查审核后,考生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株洲财政网(http://www.zzczj.gov.cn)通知。
(四)2016年错过资格(初级)审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资格审查时补充资格审查(考试登记表上请务必填写2016年度,否则不予办理)。
(五)高中毕业证丢失的考生可凭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在个人档案里面)、大学学籍卡(所读大学领取,原件或复印件学校盖章);大学毕业证丢失的可以凭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页面参加审核。
附件:
2017年度株洲市会计专业技术资考试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