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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十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类型
(二)协商解除
类型适用情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劳动者主动辞职×
(三)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1.劳动者单方解除
类型 | 适用情形 |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
提前通知解除(不想干) |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提示】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
随时通知解除(没法干) |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提示】劳动者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想走什么时候说就行) | √ |
不需事先告知解除 |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提示】根本不必告知,再不走命就没了…… |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类型 | 适用情形 |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
随时通知解除(不能用) |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
无过失性辞退(没法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 |
经济性裁员(没办法) | (1)经济性裁员的适用情形: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特别程序 ①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②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的,无需执行上述程序 (3)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