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2017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发票的通知

  已缴纳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需要发票的考生,请到报名点或审核点所在的区(市)财政局会计部门领取,联系电话详见2017年度初、中级考试报名文件。领取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过期不再办理。
  青岛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