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渭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渭财发〔2017〕27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渭南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卤阳湖财政分局:
  根据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陕财会考〔2017〕17号)文件精神,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时长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三)报名程序
  我市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网(网址:http://snkj.sf.gov.cn),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不予通过的系统自动提示原因;未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本人近期正规证件照(如自拍、扫描、刘海遮住眉毛的照片等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及系统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网上远程审核通过,不予审核通过的系统提示原因。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所有考生不需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各报名点不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内的链接,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订书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  五、报名费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全部都实行网上交费。  六、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18年5月1日至10日,初级考生登录“陕西会计”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并携带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2、2018年5月12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3、2018年6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

  渭南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