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终于出来了,高顿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备考学习,特地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供大家使用,以下是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第五节)内容。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 《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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