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之中,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终于闪亮登场啦,高顿网校整理了2018年考试大纲,以便大家学习备考使用,以下是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四章第三节)的内容。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1)商业零售金银首饰。(2)零售超豪华小汽车。
  5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1烟。(1)卷烟,包括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2)雪茄烟;(3)烟丝。
  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航空煤油;(6)润滑油;(7)燃料油。
  7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3复合计征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4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 ×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 ×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 ×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 ×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 ×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 ×定额税率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热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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