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股票期权又称累积期权,英文是Accumulator,是一种以合约形式买卖资产(股票、外汇或其它商品)的金融衍生工具,是投资者与私人银行(庄家)的场外交易,一般投行会与客户签订长达一年的合约。一般没有零售,最低入场费100万美元。涉及股票的累计期权称为累计股票期权,简称累股期权。
一、累计股票期权合约介绍
累计股票期权合约设有“取消价”(英文:Knock Out Price) 及“行使价”(英文:Strike Price),而行使价通常比签约时的市价有折让。合约生效后,当挂钩资产的市价在取消价及行使价之间,投资者可定时以行使价从庄家买入指定数量的资产。当挂钩资产的市价高于取消价时,合约便终止,投资者不能再以折让价买入资产。可是当该挂钩资产的市价低于行使价时,投资者便须定时用行使价买入双倍、甚至四倍数量的资产,直至合约完结为止。
累计期权近似投资者向庄家沽出认沽期权,而所得的折让购入权就是变相的期权金,但是玩法较期权更复杂。
累沽期权(Decumulator)是同类的衍生工具,玩法则改为由投资者向庄家卖出挂钩资产。
二、累计期权的争议
投资银行向客户推销累计期权合约时,如同时又作为客户的累计期权合约对手,就会变成跟客户对赌,可能产生利益冲突。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在2008年7月回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表示,银行或金融机构“只要向投资者作出充分的预先披露,以及设立有效的职能分隔制度,将前线业务部与投资银行部分开”,就不会引起利益冲突。
虽然有人认为累计期权合约对投资者不公平,但是香港证监会无意加强对累计股票期权的销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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