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盈余公积转入、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一、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计算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把所得税扣除,得到净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
借或贷:本年利润
贷或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分配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概括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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