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资格审核要求 |
天津 |
采取考试结束并公布成绩后,再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的方式。 |
上海 |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经复核、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可领取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
江苏 |
考后审核 |
安徽 |
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
广东 |
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审核。《报名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
河北 |
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合格人员应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
海南 |
即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点进行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
湖南 |
考后集中资格审查查出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
四川 |
采用后审形式,即网上公布成绩后,成绩合格人员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
广西 |
报名资格审核实行后审方式,考试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
重庆 |
考试成绩合格领取证书时,考生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等材料到报名区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
贵州 |
网上公布成绩后,成绩合格人员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 |
山西 |
考后审核 |
青海 |
考后审核 |
内蒙古 |
考试合格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人员在领取证书时,应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
云南 |
实行资格后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前往报名时所选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 |
宁夏 |
考后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