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笔记整理。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科目之一,重点围绕经济法展开,要求考生强化记忆。需要记忆的东西那么多,就有考生问高顿君这么多内容,到底哪些才是重点。
会计基础重点笔记整理
今天,高顿君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的一些重点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法律事件

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如:地震、生老病死、战争等。

2、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法律行为可以细分为:
①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②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③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物、发现埋藏物等。);
④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单方行为:如遗嘱、行政命令等;多方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⑤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⑥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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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
ydl 主刑:管制:3个月——2年;拘役:1个月——6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15年;无期徒刑;死刑。
ydl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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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
(1)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公民)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人国家;
(2)法律关系的内容: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ydl 权利:自主决定作或不作,要求他人作或不作的自由。
ydl 义务:必须作或不作的约束。
(3)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人身、人格、精神产品、行为(行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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