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是我国目前税收收入规模最大的一种税。今天高顿小编就为大家分享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干货:增值税原理,一起来看看吧
初级会计增值税

一、纳税人

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的不同,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1)年销售额小于等于500万元;
【提示】年应税销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2.一般纳税人
1)年销售额大于500万元
【提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①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3)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
2.销售劳务
3.进口货物(进口环节缴纳)
4.销售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
指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包括商标权、著作权、技术、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取水权、采矿权、及其他资源使用权。
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6.销售不动产
在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时一并转让起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纳税缴纳增值税。

四、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6.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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