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初级会计考试的报名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是“高中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然而,各地的补充条件和要求也会因地制宜,涉及到户籍、学历、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等方面。快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的这些额外要求。
一、非本地户籍考生需提供额外材料
在北京和上海两地,非本地户籍的初级会计考试报名者需要提供一些额外材料。
1.在北京,非京籍人员需要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者提供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在京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则需要提供本人在北京上学的学籍证明(如学校开具的书面证明或本人学生证等)。
2.在上海,除了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外,报考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①具有上海户籍;②在上海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③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④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⑤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二、学历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可报名
云南和江苏两地在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表示,具有五年制大专学历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考试。
1.在云南,五年制大专在读的学生最高学历只能认定为初中毕业,因此不符合报考条件。
2.在江苏,五年制高职在校生必须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后,才能报名初级会计考试。专科以上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替代,五年制高职在校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证明。
三、未提前完成报名准备工作不可报名
多地财政部会要求考生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进行初级会计报名。如浙江、广东、陕西、上海、辽宁、安徽、天津、湖北、河北、江西等地在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中就明确要求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报名。此外,广西在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要求考生需完成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同时,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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