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负担的税费。
一,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计入该科目贷方,实际交纳的税费计入该科目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本科目按应交税费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二,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取得资产、接受劳务或服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基本账务处理:
借:材料采购
原材料
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1.购进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其销售的货物一般纳税人原则上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2.销售货物(服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