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初级会计证书后不需要年检,而且是永久有效的,但是也可能存在证书作废的情况,但是若是违反了某些规定,证书可能对作废。那么初级会计证书作废有哪些情况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吧。
一、初级会计证书作废有哪些情况?
1.未及时领取的,统一销毁: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暂为保管;五年内需要领取,若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进行统一销毁处理。
早在2017年,在人社厅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中就已经通知: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会计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2.作弊造假:若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造假,比如毕业证、学位证等信息作假,证书作废;另一种情况就是考试作弊,若考试作弊,取消当次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且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3.严重失信: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问题是首要考虑的,禁止会计从业人员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证书作废。
二、会计继续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1.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继续教育每年学分不少于90分,且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三、初级会计证书由哪个机构颁发?
初级会计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