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初级职称考试《超值无忧班》
  小编导读: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6日至20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近,即将进入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倒计时44天,复习时间仅剩1个多月,备考完全进入紧张状态。今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比往年提前,很多学员都非常不适应备考时间的缩短,有高顿,不必慌!高顿网校为各位考生搜集整理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汇总,来帮助想要报考会计职称试,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进入题库》
  法和法律
  【考情分析】
  考频:★
  2014年多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9章总论*9节法和法律的内容
  【高频考点】: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法律的概念
  狭义: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不是社会各阶级意志的体现,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5)统治阶级的某个成员违反法律,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2.法的特征
  (1)国家意志性:①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②法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但并不是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2)强制性: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利导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